象州县中学,位于象州镇象桐路085号,占地面积147.2亩。校园环境幽雅,景色宜人,绿草鲜花伴师生作息,翠树玉兰与楼宇相望,湖泊、假山、飞瀑相映成趣,曲径通幽,妙趣横生,人文气息和自然风光融为一体,科学精神与育人氛围相得益彰。学校现有40个教学班,2088名学生,任课教师121人。教学楼两栋,共36间教室;实验楼一栋,内设物理、化学、生物仪器室和实验室及多媒体教室;教学设备均按国家Ⅰ类标准配备。
象州县中学位于广西省来宾市象州县区象州县中学,附近标志性建筑有黄仔螺蛳粉、好又来餐馆(象州店)、三味快餐、街吧等;象州县中学 电话:%u0030%u0037%u0037%u0032-%u0034%u0033%u0036%u0032%u0034%u0031%u0034
学校现有高级教师26人, 一级教师60人,中级职称以上的人数占教师总比例71%。地、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10 人,优秀班主任 4 人,“21世纪园丁工程”A类培养对象2人,B类培养对象2人。各学科均有中青年教师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,学校教学设施齐全,“八室一场”建设堪称一流。
姓名:闭婵燕
职务:教师
简介:2010-2011学年度象州县中学优秀班主任
姓名:吴燕青
职务:教师
简介:2010-2011学年度象州县中学优秀教师
姓名:李祖华
职务:教师
简介:2010-2011学年度象州县中学优秀教师
学校素以“学风浓、教风严、校风正”而饮誉社会。在几十年办学历程中,形成了“文明、诚朴、勤勉、奋进”的校风,“尊师、守纪、严谨、好学”的学风和“爱生、精研、善教、创新”的教风,教学质量一直居于柳州地区、来宾市前列。自恢复高考以来,每年都获得地、市级高考质量优秀奖或进步奖,共向高等院校输送了数千名优秀毕业生,其中有些学生高校毕业后又到国外深造、工作,县中学子的足迹遍布五洲四海。
一、 自尊自爱,注重仪表
1、 维护国家荣誉。尊敬国旗、国徽,会唱国歌,升降国旗、奏唱国歌时要肃立、脱帽、行注目礼。
2、 坐、立、行、读书、写字姿势正确。
3、 穿戴整洁、朴素大方。头发干净,不烫发、化妆、佩戴首饰。男生不留长发。女生不穿高跟鞋。
4、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不吸烟、喝酒。
5、 举止文明。不打架骂人、说脏话。不赌博,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。
6、 情趣健康。不看色情、凶杀、迷信的书刊、影视片,不唱不健康歌曲,不参加迷信活动。
7、 不进营业性舞厅、营业性电子游戏厅、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。
8、 爱惜名誉,拾金不昧,抵制不良诱惑,不做有损人格的事。
以上是象州县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一条。
二、 诚实守信,礼貌待人
9、要讲普通话。使用礼貌用语。讲话注意场合,态度和蔼。
10、尊重他人的人格、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。谦恭礼让,敬老爱幼,尊重妇女,帮助残疾人。遇见外宾,以礼相待,不卑不亢。
11、尊重教职工,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。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,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。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。
12、同学之间团结互助,正常交往,真诚相待,不叫侮辱性绰号,不欺侮同学,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。
13、待客热情,起立迎送。邻里有困难时,主动关心、帮助。
14、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、动用他人物品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。
15、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、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,妨碍别人要道歉。
16、惜时守信。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,做不到时表示歉意,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。不说谎,不骗人,不弄虚作假,知错就改。
以上是象州县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二条。
三、 遵规守纪,勤奋学习
17、按时到校,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。上下课时,起立向老师致敬。下课时,请老师先行。 18、上课专心听讲,勇于提出问题,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,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。
19、认真预习、复习,按时独立完成作业。考试不作弊。合理安排课余生活。
20、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、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、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21、认真值日、保持教室、校园整洁优美。保持图书馆、阅览室的安静。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。
22、爱护校舍和公物,不在黑板、墙壁、课桌、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。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,损坏东西要赔偿。
23、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。
24、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,爱惜粮食,节约水电,服从管理。
以上是象州县中学的校纪校规第三条。
四、 勤劳俭朴,孝敬父母
25、生活有规律,按时作息。
26、学会料理个人生活,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。
27、主动承担收捡房间、洗 衣、做饭、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、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。
28、生活节俭,不摆阔气,不乱花钱。
29、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,经常把生活、学习、思想情况告诉父母。
30、外出和到家时,向父母打招呼,未经家长同意,不得在外住宿。
31、尊敬体贴帮助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。
32、对长辈有意见,有礼貌地提出,不耍脾气,不顶撞。
五、 严于律己,遵守公德
33、遵守交通法规,不违章骑车,过马路走人行横道。
34、乘公共车、船主动购票,给老、幼、病、残、孕妇及师长让路、让座,不争抢座位。
35、遵守公共秩序,购票购物按顺序,对营业人员有礼貌。
36、爱护公用设施、文物古迹。爱惜庄稼、花草、树木。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。
37、参观游览守秩序,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。
38、观看演出和比赛,做文明观众,不起哄滋扰,结束时鼓掌致意。
39、尊重外地人,遇有问路,认真指导。
40、见义勇为,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,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。
距离:72米
地址:县中路与温泉大道交叉口西南50米停车场(温泉大道)
距离:111米
地址:建新路30号附近
距离:128米
地址:温泉大道229号附近停车场(象州县烟草专卖局南)
距离:135米
地址:朝南路10号附近停车场(朝南路)
距离:149米
地址:建南路与温泉大道交叉口西50米象州县公安机关涉案车辆停车场(出入口)
距离:265米
地址:温泉大道213
距离:326米
地址:温泉大道274号附近停车场(象州万达购物城西)
距离:399米
地址:温泉大道155号附近停车场(象州县农机管理局东)
距离:456米
地址:温泉大道155号附近停车场(御苑新坊西南)